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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国王的两个身体│城与邦

2016-10-13 坎托罗威茨,石烁 城与邦
编译:国王的两个身体

译者|石 烁

校者|笑忘客

图文编辑|黄麒瑄—————

译者导言
  恩斯特·坎托罗威茨(1895—1963),著名的德裔美国历史学家,欧洲中世纪政治史、思想史领域的丰碑。曾任教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同时也是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的研究员。本文译自坎托罗威茨的名著《国王的两个身体:中世纪政治神学研究》(The King’s Two Bodies: A Study in Medieval Political Theology),此篇为本书的前言和导论。在前言中,作者讲述了研究的缘起、目标和方法,另有两段致谢部分,编译时略去。在导言中,作者简单介绍了“国王双体”的理论,并着重评析了法律史大家梅特兰(Frederic William Maitland)对同一主题的相关研究。

《国王的两个身体》(1997)封面。

前言
  在本书以与友人马克斯·拉丁(Max Radin)十二年前的一场谈话开篇(那时他是伯克利大学的John H.Boalt法学教授),那场对话就在他位于法学院的小办公室里,那里从地板到天花板,从门到窗户满是书、论文、文件夹、笔记本以及人生。抛出个问题吸引拉丁教授,让他投入一场刺激而有趣的讨论并非难事(not a labor of Hercules)。有一天我查看我的邮件,发现了一本美国一所本笃会修道院出版的礼拜杂志的选刊,这份选刊印有出版方的标记:“圣本笃会股份有限公司”。对于一个从未受过有关英美法系法律思想(Anglo-American legal thinking)精粹的训练,来自欧洲大陆的学者,没有什么比发现“Inc.”这个缩写更令人困惑的了,它通常与商业或者其他类型的公司连用,此处却附在了曾屹立于卡西诺山磐石(Montecassino)之上的圣本笃(是年,位于雅典的柏拉图学院被查士丁尼大帝查封)建立的庄严团体后面。经询问,马克斯·拉丁教授告诉我实际上这个修士们的圣会在美国已经组成公司,举例来说,罗马教会的主教区与此同理,用法律语言来说,旧金山大主教能够扮演“独体法人”(Corporation sole)。此话题立即将我们的谈话引向了梅特兰的著名研究:关于将“王权”(Crown)抽象为一个法人、关于在伊丽莎白时代的英国发展成型的“国王的双体”古怪法律拟制(legal fiction)、关于莎士比亚的《理查二世》和有关一些“抽象国王”的中世纪先例。换言之,那是一次很棒的交谈,是那种总让你期待的谈话,而马克斯拉丁就是理想的谈话伙伴。

  自那之后不久,我应邀为马克斯·拉丁的荣休致敬文集撰稿,提交有关“国王的双体”的论文再合适不过了(这篇文章后来成为本书1-3章部分内容以及第4章的一段),可以说,拉丁教授本人正是此文的联合作者,或至少是此文隐秘的父亲(illegitimate father,直译非法的父亲,非婚生的父亲)。后来这本纪念文集不幸流产,论文被退还给它们的作者。本应获得的友人赞誉却消失无踪,虽然我感到不快,然而却没有由于看到手稿退回而不开心,因为那时对这一主题我已经在论点和材料两方面进行了扩充。1950年春天,我决定单独出版我的论文,为拉丁教授七十岁生日祝寿(当时他是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的临时研究员)。一些私人事务,比如与加利福尼亚大学理事会恼人的斗争,就像其他工作一样,阻止我迟迟未将这份礼物交到挚友的手中。拉丁教授1950年6月22号离世,这项本该引发他的批评,他的评论以及他爽朗笑声的研究,如今聊表无限追思。
  这本书的现在的形式远比最初的计划多出很多,当初只是打算指明国王的双体这一法律原则的若干中世纪先例或类似物。可就像本书副标题所表明的,这本书逐渐变成了一项“中世纪政治神学研究”,这早已与最初的意图相差甚远。就像它现在要做到的,这项研究打算去理解,可能的话还要去证明:某些直到20世纪仍旧合理的政治神学原理,是通过怎么样的方法,在几经修改之后开始在中世纪晚期发展起来。然而,这样一来将会走的太远,好像作者对研究现代政治宗教出现的一些偶像饶有兴趣,仅因为我们现时代的可怕经历:所有民族,无论大小,全都沦为最不可思议的教条的牺牲品,在这其中,政治神学变成了真正的迷狂,公然挑战人类底线与政治理性。老实说,作者并非没有考虑到上述提及的离题之思;实际上,他对某些意识形态的蛛丝马迹愈发敏感,也就在愈发拓展和深化对其早期发展的认识。但有必要强调,这种考虑实属后见之明,为当下的研究所催生,却又不导致它,或决定它的进路。从史料之中散发出来的魅力远胜于任何实践或道德应用的要求,更不用说优于一切后见之明。这项研究旨在破解主权国家及其永恒性(君权、尊荣、母国等)的某些密码,它将仅仅从现代政治信条的观点尚在它们的最初阶段,承载着早期现代国家刚刚起步的基点上进行研究。
  既然在这项研究中,一条单一的线索已经从相当复杂的结构中被抽离出来,那作者也就不认为他在任何完备的意义上论证了那个被称为“国家的神话”的问题(恩斯特·卡西尔语)。虽然这项研究被限定在一个主要的概念上:国王的双体这个虚构物以及它的流变、意涵和传统,但它也许仍旧为这个伟大的问题作出了贡献。因此,通过限定研究的主题,作者希望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规避在思想史研究经常出现的,因为太过笼统和野心过大而造成的某些危险:失去对主题、史料和史实的控制;行文和论证的含混不清;缺乏事实支撑的概括;由于单调的重复而缺乏张力。既然如此,国王双体的原理和历史就作为处理好事实的集聚、拣选和综合的统一原则。
  此项研究的渊源能够解释作者是怎样再次(就像他在《吾王颂》中所做的)背离了中世纪史家通常的路径,冲破了藩篱,这次对中世纪法律的研究是他之前的学术训练没有涉及的。因为这次擅自越界,作者向职业法学家致歉,毫无疑问,法学家们能够发现本书的一个又一个错误,不过作者自己也意识到了一些更可能的缺陷:一方面在文本上着墨过多,另一方面又凸显不出重点。但是对于一个打算经常自我暴露的外行人来说很危险,他将因侵入姊妹学科的领域而受到惩罚。材料的不完备也是作者另一个需要道歉的原因。每一个耕耘在中世纪法学这片葡萄园的学者总会苦恼地意识到,就已出版的所有材料来看(举个例子,十二世纪晚期最有影响力的教会法学者比萨的休古西奥(Huguccio of Pisa)的作品就尚未编辑),即使是最重要作家的著作都只能找一点点过时的十六世纪出版物。伯克利、哥伦比亚和哈佛的法律图书馆;睿智而慈善的国会图书馆法律藏书负责人V. Gsovski博士;普林斯顿大学的燧石图书馆的馆藏(如今又增加了C. H. McIlwain的藏书);以及高等研究院和作者本人为作者购进的材料在一定程度上逐渐地填补了这一的缺陷。馆际互借的帮助也不可估量,它使得这项需要不断查证和复查,包含大量原始资料的研究变得相对容易。错过了多少文献,又有多少文献对于现在这本书而言还没来得及使用,这些问题没有人比作者自己更清楚。读者将很快发现哪些人的材料被作者永久地掌握了,而哪些人的材料则只是偶尔能够用上,或者根本就没有,可事实却可能告诉读者们另一个故事:相同的著作并非总是引用自相同的版本。幸好一项旨在廓清问题而非解决问题的研究,不求事无巨细,悉求本末。与此相同(虽然原因各异),在二手文献上,大体来说,作者仅引用那些自认为有直接帮助的,并不排除一些相关研究和或许有价值的研究被作者忽视掉,或太晚进入作者视野的可能性。至于作者十分频繁地引用他自己的研究和文章,并非暗示着这些使他备受恩惠,而是因为懒惰:除了一些情况之外,他实在不愿意把他以前说过的重复一遍。
  本书的论证还将继续,而并不是圆满的,有时候似乎看起来过犹不及。但这也许因为本国半打以上的图书馆中,法律材料都难以获取,相比之下,对于大段大段地重现文本的政治思想史学者来说,所需要的材料似乎是充足的。此外,若在正文中讨论无关宏旨的问题涉及的材料,难免妨碍了本书的明白易懂,遮掩了主要的论证。诚然,详尽展开相关问题的诱惑并不容易克制(实际上有时候难得要命),但作者还是将上述讨论放在了脚注内,也许它终将有益于他人。因此很可能有位读者在脚注,而不是在正文中找到了更多符合他口味和兴趣的材料。说回来,作者最大的野心是想写出一本可读性颇强的作品,绘制出一条通往人迹罕至的丛林深处,多少能够清晰可辨、路有标记的路线,并且有可能的话,使读者保持清醒,远离博学的苍蝇飞来飞去的密林。至于是否能够如愿以偿,且待读者评判。
E.H.K.Princeton, New JerseyMarch 2, 1957

坎托洛威茨。

导言
  当神秘主义从神话与虚构的温暖暮光调转为现实与理性的冰冷探照灯,它已变得很少再自我推荐。除了在自己的魔法与神秘圈还能引起回应外,它的语言总是显得可怜,甚至有些愚蠢;它大部分奇幻的隐喻和夸张的想象,一旦折断那彩虹色的翅膀,便是一片悲凉景象,仿佛波德莱尔笔下的信天翁。尤其是政治神秘主义,被揭示出其危险性,当它离开它原生的环境和时空后,就面临着失去了魅力,变得毫无意义的危险。

  “国王的两个身体”的神秘虚构在都德时代的英国法学家那里被人熟知,自那之后,此条原则便不再有异议。在梅特兰刺激又有趣的研究“作为法人的君权”中 ,这神话被无情地指摘出来。这位伟大的英国法律史家以强烈的挖苦讽刺态度揭示出国王作为“独体法人”这一虚构的荒唐,他表明双体国王和孪生王权的理论运作于官僚政治逻辑,能够并曾经带来多大的破坏。机智的梅特兰打趣地说到国王“牧师化的”(parsonified)了,把国王的两个身体的理论看成是“形而上学——或者我们应该说是’元生理学的’(metaphysical)——鬼话的一次卓尔不凡的表演”。
  通过他那令人钦佩的法律例证储备库,梅特兰可以拿出一个又一个案例来说明“国王的两个身体”学说的荒谬。他告诉我们有关国王乔治三世的故事,这位国王不得不诉诸议会的许可才能作为一个普通人而非国王持有一些土地,“因为他无权拥有他的国民不被拒绝拥有的权利”。他加入了另一个吸引人的例子,讲的是1715年叛乱的其中一个叛乱者的封臣们,他们的男爵领地已经被没收,转交给国王,这些封臣非常乐于这次权力变更,因为这块男爵领“现已归属法律上永远不会死的国王以及他拥有政治地位的后嗣和继承人”,封臣们相信他们将不再因为领主的死而缴纳习惯性救济金。然而,让这些封臣失望了,议会作出令人惊讶的决策,认为在这个实例中,国王被认为是会死去的“私有人身”(private person),因此封臣们仍要继续缴纳他们的税。梅特兰甚至可以证明路易十四著名的“朕即国家”(l'état c'est moi)(如果不是杜撰的话)——或者就此而言也可以说“教皇即教廷”(papa qui potest dici ecclesia;the pope is able to called Church)——在英国也被官方认可:一份1887年的成文法颁布了“‘国家终身文职人员’、‘女王陛下终身文职人员’以及‘王室终身文职人员’这类表述,它们被宣布具有相同的意义”,梅特兰就此评论到:“这就是一团糟。” 
  当你没有做任何准备,直接读布莱克斯通(Blackstone)那本凝练地概括几个世纪政治思想和法学探索成就的《英国法释义》,他在其中一章中对国王的“超体”(superbody)或者政治身体(body politic)做了出色而细致的描述,这实际上会挑战对国王的两个身体理论的嘲笑。从他的下笔之处,一个绝对主义的幽灵随之飘升,它的运转既不如同现代,靠抽象的“国家”;也不如同中古中期,靠抽象的“法律”,而是依靠一种举世无双的世俗思想中的抽象生理学虚构。 国王是不朽的,因为法律上他永远不会死,或者在法律上从不是未成年,这些都是常见的说辞。但要比所预料的更进一步,我们被告知国王“不仅不会做错事,而且甚至不会想错事,他绝无意做不适当的事,他自身就就没有愚蠢或者弱点。” 
  此外,国王是不可见的, 所以尽管他是“正义之源”,却可能从来不做仲裁。然而他在法律上无处不在:“虽然国王不能亲自分配正义,但在法律角度上国王总是出现在法庭之上。” 皇室拟制人格的绝对完美的超人身份可以说是拟制中的拟制之结果:这与法人概念的一个特殊方面不可分割,即独体法人。布莱克斯通完全赞同罗马人,后者发明了法人的观念,“但是根据英国民族的普遍天赋,我们的法律已经对这一发明做出了相当大的凝练和提升:尤其是仅由一人组成的独体法人,罗马法学家对此毫无概念。” 
  这种人为的不真实,实际上是人类心智的一种奇怪结构,它最终会被它自己的虚构而奴役。我们通常更多地在宗教纬度发现这种不真实,而非在冷静而现实的法律、政治和制度范围内,因此梅特兰频频出现的刻薄批评就可以理解,显得合乎情理。然而,国王的两个身体的概念,它看起来近乎荒谬,在很多方面显得不合适,却绝非仅有这些生理学上的有趣特征。退一步说,梅特兰自己也充分意识到这一点,国王的两个身体这一定理规定了一种启发性的拟制,使得法学家们便于在某一时刻“协调现代与古代的法律”,或者带来个体与非个体的政府概念之间的一致。 梅特兰作为伟大的中世纪专家,他非常清楚“孪生王权”(“twin-born majesty)这一奇怪的虚构有着漫长的传统和复杂的历史,它们“将带我们深入中古的法律和政治思想”。 
  唉,虽然梅特兰也许留下了不止一个有价值的线索,可还有很多没有写到。写作那段历史,尤其在我们研究至关重要的15世纪时,对于我们许许多多博学的英格兰法律和制度发展研究者而言,会是个有趣而有意义的工作,因为现在的研究尚未填补这一缺口。他们仅打算按其本身的样子概述这一历史问题,草草描绘出“国王的两个身体”大体历史背景的一副太过马虎、随意和不完备的样式,并且可能的话,将这一概念安置在中世纪思想和政治理论恰当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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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简介】石烁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研究生二年级研究兴趣:政治思想史、历史理论

【校者简介】笑忘客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研究生二年级 研究兴趣:中国近代社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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